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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置北京牌照租赁

2024年11月16日 09:44:15车务服务作者:小爱 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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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务内容: 1、提供长期或短期的各种车型; 2、负责车辆的保险、维修、加油、停车等日常费用; 3、办理驾驶员的聘用和辞退; 4、对所承包的车辆进行全程管理(包括定期维护、保养)。 5、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。 6、双方签订合同,明确各自权利义务。 7、为合作者提供信息、法律咨询及必要的协助。 二、合作方式: 1、双方协商确定价格、里程数、结算方式和期限。 2、我方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。 3、甲方应按时将租金交给乙方。 三、付款方法: 1、月结。每月15日前付下一个月租金。 2、年结。每年12月底前支付一年房租。 四、合同的终止条件: 1、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,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交还车辆。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,则本合同自动终止,互不追究责任。 五、风险提示: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,不得利用此车进行非法活动。若发生事故或违章行为,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。 承租人必须爱护所租用的机动车,如有遗失损坏,照价赔偿。 六、免责条款: 1.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政策、道路变化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,承租方不承担责任。 2.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,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,由承租人自己负责。 3.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负赔偿责任。 4.如果出现政府强制报废的情况,承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该辆机动车。 5.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,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本人自负。 6.未经同意私自转借他人使用或者转借给他人驾驶均属违法行为,一经发现,立即收回该机动车使用权,并且不退还押金。 7.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即行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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